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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        2016-03-04

          当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贵族的疯狂争斗的喧嚣充塞着中世纪的时候,被压迫阶级的静悄悄的劳动却在破坏着整个西欧的封建制度,造成封建主的地位日益削弱的局面。固然,在农村里贵族老爷们还是作威作福,折磨农奴,靠他们的血汗过着奢侈生活,骑马践踏他们的庄稼,强奸他们的妻女。但是,周围已经兴起了城市:在意大利、法国南部和莱茵河畔,古罗马的自治市从灰烬中复活了;在其他地方,特别是在德意志内部,兴建着新的城市;这些城市总是用护城墙和护城壕围绕着,只有用大量军队才能攻下,因此是比贵族的城堡坚固得多的要塞。在这些城墙和城壕的后面,发展了中世纪手工业(十足行会的和小规模的),积累起最初的资本,产生了城市相互之间和城市与外界之间商业来往的需要,而与此同时,也逐渐产生了保护这种商业来往的手段。 

          15世纪,城市市民在社会中已经比封建贵族更为不可或缺。诚然,农业仍旧是广大居民的营生,因而是主要的生产部门。但是,少数分散的在某些地方顶着贵族的侵夺而保存下来的自由农民却充分证明,在农业中重要的并不是贵族的寄生和压榨,而是农民的劳动。而且,贵族的需要也大大增加和改变了,甚至对于他们来说城市也是不可或缺的了;他们唯一的生产工具(铠甲和武器)还是从城市得到的!本国的织物、家具和装饰品,意大利的丝织品,布拉班特的花边,北方的毛皮,阿拉伯的香水,黎凡特的水果,印度的香料——所有这一切,除了肥皂以外,贵族都是从市民那里买到的。某种程度的世界贸易发展起来了;意大利人在地中海上航行,并越过地中海沿大西洋岸直达佛兰德;汉撒同盟的人在荷兰人和英国人加紧竞争的情况下仍然控制着北海和波罗的海。北方和南方各海上贸易中心之间通过陆地保持联系,实现这种联系的道路经过德意志。贵族越来越成为多余并且阻碍着发展,而城市市民却成为体现着进一步发展生产、贸易、教育、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阶级了。 

          从今天的观点来看,生产和交换的这一切进步实际上是极其有限的。生产仍然被纯粹行会手工业的形式束缚着,因而本身还保持着封建的性质。贸易仍然停留在欧洲水域之内,并且没有越出与远东国家交换产品的黎凡特沿海城市。但是不管手工业以及经营手工业的市民多么弱小,多么受限制,他们还是有足够的力量来变革封建社会;他们至少一直在前进,而贵族却是停滞不动的。 

          此外,城市的市民阶级还有一件对付封建主义的有力武器——货币。货币在中世纪早期的典型封建经济中几乎是没有地位的。封建主或者是以劳役形式,或者是以实物形式,从他的农奴那里取得他所需要的一切。妇女纺织亚麻和羊毛,缝制衣服;男人耕田;儿童放牧主人的牲口,给主人采集林果、鸟窝和垫圈草;此外,全家还要交纳谷物、水果、蛋类、奶油、干酪、家禽、幼畜以及其他许多东西。每一座封建庄园都自给自足,甚至军役也是征收实物。没有商业来往和交换,用不着货币。那时欧洲被压制得处于很低的水平,一切都得再从头做起,因而货币当时所具有的社会职能比它的纯粹政治职能小得多:货币是纳税用的,并且主要靠掠夺取得。   

          现在所有这一切都完全改变了。货币重新成为普遍的交换手段,因而货币量大大增加。贵族没有货币也不行了。但是,因为他们很少有或者说没有东西可卖,再加上这时掠夺也完全不再那么容易,所以他们不得不决定向城市的高利贷者借贷。骑士的城堡在被新式火炮轰开以前很久,就已经被货币破坏了。实际上,火药可以说只是为货币服务的法警而已。货币是市民阶级的巨大的政治平衡器。凡是在货币关系排挤了人身关系、货币贡赋排挤了实物贡赋的地方,封建关系就让位于资产阶级关系。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村中继续存在着古老朴拙的自然经济,但是已经有整个地区,例如在荷兰、比利时和下莱茵,农民都向主人缴纳货币,而不是徭役租和实物租了;在那里,主与奴在向地主与佃农的过渡中已经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因而封建主义的政治制度在农村中也丧失了它的社会基础。 

          15世纪末,货币已经把封建制度破坏和从内部侵蚀到何等程度,从西欧在这一时期被黄金热所迷这一点看得很清楚。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印度和整个远东寻找的是黄金黄金一词是驱使西班牙人横渡大西洋到美洲去的咒语;黄金是白人刚踏上一个新发现的海岸便要索取的第一件东西。这种到远方去冒险寻找黄金的渴望,虽然最初是以封建和半封建形式实现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与封建主义不相容了,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它对外征讨主要是为了取得土地。而且,航海业是确确实实的资产阶级的行业,这一行业也在所有现代的舰队上打上了自己的反封建性质的烙印。 

          因此,15世纪时,封建制度在整个西欧都处于十分衰败的状态。在封建地区中,到处都入了有反封建的要求、有自己的法和武装市民的城市;它们通过货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使封建主在社会方面甚至有的地方在政治方面从属于自己;甚至在农村中,在农业由于特别有利的条件而得到发展的地方,旧的封建桎梏在货币的影响下也开始松动了;只有在新征服的地方,例如在易北河以东的德意志,或者在其他远离通商道路的落后地区,才继续盛行旧的贵族统治。但是,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到处都增加了这样的居民,他们首先要求结束连绵不断毫无意义的战争,停止那种总是引起内战——甚至当外敌盘踞国土时还在内战——的封建主之间的争斗,结束那种不间断地延续了整个中世纪的、毫无目的的破坏状态。这些居民本身还过于软弱,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所以就向整个封建制度的首脑即王权寻求有力的支持。在这里,我们就从探讨社会关系进入探讨国家关系,从经济方面转到政治方面来了。 

          从中世纪早期的各族人民混合中,逐渐发展起新的民族[Nationalitäten],大家知道,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大多数从前罗马行省内的被征服者即农民和市民,把胜利者即日耳曼统治者同化了。因此,现代的民族[Nationalitäten]也同样是被压迫阶级的产物。关于怎样在一个地方发生了融合,而在另一个地方却发生了分离,我们从门克编制的中洛林各区地图上[1]可以看到一个明确的图景。只要看一下这个地图上的罗曼语和德语地名的分界线就会确信,这条分界线在比利时和下洛林一段上,和一百年前法语与德语的分界线基本上是一致的。某些地方还可以看到狭窄的争议地带,即两种语言争夺优势的地方;但是大体上已确定,哪儿应该仍然是德语地区,哪儿应该仍然是罗曼语地区。地图上大多数地名所具有的古下法兰克语形式和古高地德语形式证明,它们属于 9世纪,最迟是 10世纪的,所以,分界线到加洛林王朝末期就已经基本上划定了。在罗曼语的那一面,特别是在语言分界线附近,可以找到由德语的人名和罗曼语的地名合成的混合地名,例如,在马斯河以西凡尔登附近有: Eppone curtis, Rotfridi curtis, Ingolini curtis, Teudegisilo-villa,即今天的伊佩库尔、勒库尔-拉克勒、艾尔河畔昂布兰库尔、梯也尔维尔。它们是罗曼语土地上的法兰克封建主领地、小块德意志移民区,先后被罗曼化了。在城市和某些农村地区有较大的德意志移民区,它们较长时间保留了自己的语言,例如《路易之歌》就是9世纪末从这样一个移民区里出现的;但是,842年的国王和王公的誓文(在誓文中罗曼语已经作为法兰克王国的正式语言出现)则证明,法兰克的大部分封建主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罗曼化了。 

          语族一旦划分(撇开后来的侵略性的和毁灭性的战争,例如对易北河地区斯拉夫人的战争不谈),很自然,这些语族就成了建立国家的一定基础,民族[Nationalitäten]开始向民族[Nationen]发展。洛林这个混合国家的迅速崩溃,说明了早在 9世纪的时候这一自发过程就已何等强烈。虽然在整个中世纪时期,语言的分界线和国家的分界线远不相符,但是每一个民族[Nationalität],也许意大利除外,在欧洲毕竟都有一个特别的大的国家成为其代表;所以,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趋向,成为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杠杆之一。 

          在每一个这种中世纪的国家里,国王高踞于整个封建等级制的顶端,是附庸们不能撇开不要的最高首脑,而同时他们又不断反叛这个最高首脑。整个封建经济的基本关系(分封土地以取得一定的人身劳役和贡赋),在处于最初和最简单的形式时,就已经为斗争提供了充分的材料;特别是当有这样多的人有意寻衅的时候更是如此。而到中世纪后期,当各地的采邑关系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赐给的、剥夺的、重新恢复的、因罪过丧失的、作了改变的或另作限制的——,而这团乱麻又无法解开的时候,情况是怎样的呢?例如,大胆查理在他的一部分土地上是皇帝的臣仆,而在另一部分土地上则是法兰西国王的臣仆;但另一方面,法兰西国王,即大胆查理的领主,在某些地区同时又是其附庸大胆查理的臣仆。这样,冲突怎能避免呢?因此,才有向心力和离心力在漫长的世纪中变化不定地起着作用,向心力使附庸归向中心即王权,因为只有这个中心才能保护他们防御外敌和互相防御,而向心力则经常地、必然地变为离心力;因此,便有了王权和附庸之间的不断的斗争,他们的疯狂的喊叫在这整个漫长时期中淹没了一切,这时掠夺是自由的男子唯一值得干的行业;因此,才发生无穷无尽的、接连不断的一大串背叛、暗杀、毒害、阴谋和各种简直无法想象的卑鄙勾当,这些勾当又都隐藏在骑士精神的美名之下,并且不断地被传颂为荣誉和忠诚。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的一切革命因素都依赖王权,正像王权依赖它们一样。王权和市民阶级的联盟发端于10世纪;这一联盟往往因冲突而破裂(要知道在整个中世纪期间,事情并不是一直朝一个方向发展的),破裂后又重新恢复,并且越发巩固、越发强大,直到这一联盟帮助王权取得最后胜利,而王权则以奴役和掠夺回报它的盟友。 

          无论国王或市民,都从新兴的法学家等级中找到了强大的支持。随着罗马法被重新发现,教士即封建时代的法律顾问和非宗教界的法学家之间出现了分工。不言而喻,这批新的法学家一开始在实质上就属于市民等级;而且,他们本身所学的、所教的和所应用的法律,按其性质来说实质上也是反封建的,在某些方面还是市民阶级的。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立法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但是,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所有制还同封建的限制密切交织在一起,例如,这种所有制主要由特权构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马法比当时的市民阶级的关系要先进得多。但是,市民阶级所有制在历史上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这种所有制变成纯粹的私有制,而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这种发展理应在罗马法中找到强大的助力;因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现成地存在了。 

          诚然,在很多情况下,罗马法为贵族进一步压迫农民提供了借口,例如,当农民不能提出书面证明使自己免除普通的义务的时候就是这样。但这并没有使问题的实质有所改变。即使没有罗马法,贵族也能找到各种这样的借口,并且每天都在找到这样的借口。不管怎样,实施这种绝对不承认封建关系和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我们已经看到,在中世纪后期的社会中,封建贵族是怎样在经济方面开始成为多余,甚至成为障碍;它是怎样在政治上也已阻碍城市的发展,阻碍当时只有在君主制形式中才有可能存在的民族国家的发展。尽管如此,还是有一种情况在维持着封建贵族:直到此时为止他们仍然保持着军事上的垄断地位,没有他们就不能进行战争,一仗也不能打。这种局面也必须改变,应该采取最后步骤向封建贵族表明:他们统治社会和国家的时期结束了,他们的骑士身份再也没有用了,即使在战场上也是如此。   

          同封建经济作斗争而使用本身就是封建的军队(这种军队的士兵同他们的直接的封建领主的联系要比他们同国王军队指挥部的联系更为紧密),显然意味着陷入绝境,寸步难行。所以,从14世纪初起,国王们就力图摆脱这种封建军队,建立自己的军队。从这时起我们就看到,在国王军队中,由招募或雇佣的部队组成的部分不断增长。最初建立的多半是步兵部队,它们由城市游民和逃亡农奴组成,其中包括伦巴第人、热那亚人、德意志人、比利时人等等,他们被用来驻防城市或进行围攻,起初在野战中几乎不被使用。但是到中世纪末,我们就已经看到,有些骑士连同他们的不知用什么方法招募的扈从队投奔外国君主,受雇为他们服务,这种迹象表明了封建军事制度的彻底崩溃。 

          同时,在城市和在自由农民中间(在还保留着自由农民或重新出现自由农民的地方),形成了建立能征善战的步兵的基本条件。在这以前,骑士和他们的骑兵扈从与其说是军队的核心,不如说就是军队本身;随军征伐的大群农奴后备步兵是不算数的,看来他们到战场上只是为了逃跑和抢劫。在封建制度继续繁荣时期,即13世纪末以前,进行和决定一切战争的是骑兵。从这以后,情况改变了,而且各地是同时改变的。在英国,农奴制度逐渐消灭,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自由农民即土地占有者(自耕农)或佃农的阶级,他们是善于使用当时英国的民族武器——弓箭——的新步兵的来源。这种射箭手不论在行军中是否骑马,在作战时总是徒步的,他们的出现促使英国军队的战术发生了根本变化。从14世纪起,在地形和其他条件容许的地方,英国的骑士是选择徒步战斗的。射箭手先开始战斗,挫折敌人的斗志,后边就是徒步骑士的密集方阵等候敌人的攻击,或者待适当时机向前冲锋,只有一部分骑士仍然骑着马,以便在紧要关头侧击增援。当年英国人在法国不断取得胜利,主要是由于在军队中恢复了防御因素。这些战役大部分是采用了进攻性反击的防御战,就像威灵顿在西班牙和比利时进行的战役一样。随着法国人采用新战术(可能是从他们雇用的意大利弩手起着英国射箭手的作用的时候起),英国人的胜利就告终了。 

          同样,在14世纪初期,佛兰德各城市的步兵已经敢于在野战中对抗法国的骑士,并且时常取胜;而阿尔布雷希特皇帝企图把帝国的瑞士自由农民出卖给奥地利大公(皇帝本人也是奥地利大公),由此推动了第一支现代的、负有全欧威名的步兵的建立。由于瑞士人战胜了奥地利人,特别是战胜了勃艮第人,才最终使铠甲骑士(骑马的或下马的)屈服于步兵,使封建军队屈服于新兴的现代军队,使骑士屈服于市民和自由农民。瑞士人为了一开始就证明自己的共和国——欧洲第一个独立的共和国——的资产阶级性质,便立即把他们的军事荣誉变成了金钱。一切政治上的考虑全都消失了:各州变成了招募事务所,为出价最高的人鸣鼓招募雇佣兵。在其他地方,特别是在德意志,也响起了募兵的鼓声;但是,瑞士政府的厚颜无耻(它好像只是为了出卖自己的国民而存在),直到德意志各邦君在民族耻辱最深重时期超过它以前,始终是无人能及的。 

          后来,同样在14世纪,阿拉伯人把火药和大炮经过西班牙传到了欧洲。直到中世纪末,小型火器还不重要,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克雷西作战的英国射箭手的弓箭同在滑铁卢作战的步兵的滑膛枪射得一样远,而且或许射得更准些(虽然效果不同)。野炮也同样处于幼年时期;相反,重炮却已经多次打穿骑士城堡的无掩蔽的石墙,向封建贵族宣告:他们的统治随着火药的出现而告终了。 

          印刷术的推广,古代文献研究的复兴,从1450年起日益强大和日益普遍的整个文化运动,所有这一切都有利于市民阶级和王权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 

          所有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由于这些原因日益增强的、越来越朝同一方向发展的相互影响,这种共同作用也逐年增强),在15世纪下半叶就决定了对封建制度的胜利,尽管这还不是市民阶级的胜利,而是王权的胜利。在欧洲各个地方,直到尚未走完封建制度道路的边远地区,王权都同时取得了胜利。在比利牛斯半岛,当地的两个罗曼语部落合并成西班牙王国,于是说普罗旺斯语的阿拉贡王国就屈从于卡斯蒂利亚的标准语[2];第三个部落则把它的各语言区(加利西亚除外)合并成为葡萄牙王国即伊比利亚的荷兰,它从内地分了出去,并且用它的海上活动证明了它独立存在的权利。 

          在法国,路易十一在勃艮第这个中间国家灭亡以后,终于在当时还是极为残缺不全的法国领土上广泛恢复了以王权为代表的民族统一,以致他的继承者[3]已经能够干涉意大利的内乱;而这个统一仅仅由于宗教改革才一度在短期内成为问题。 

          英国终于停止了它在法国的会使它继续流血的唐·吉诃德式的侵略战争;封建贵族在蔷薇战争中寻找补偿,而收获超过了他们原来的打算:他们互相消耗殆尽,结果使都铎王朝登上了王位,其拥有的王权超过了以前和以后的所有王朝。斯堪的纳维亚各国早已合并。波兰自从和立陶宛合并以后,在王权尚未削弱的情况下,进入了它的光辉时期;甚至在俄国,在征服诸侯的同时,又摆脱了鞑靼人的压迫,这种局面由伊万三世最后固定下来。全欧洲只剩下两个国家,在那里,王权和那时无王权便不可能出现的民族统一根本不存在,或者只是名义上存在,这就是意大利和德意志。 

          弗·恩格斯写于1884年底               原文是德文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1935年《无         中文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产阶级革命》杂志第6              德文版第21卷翻译 

          

          

         

          

          

         

          

          

          当居于统治地位的封建贵族的疯狂争斗的喧嚣充塞着中世纪的时候,被压迫阶级的静悄悄的劳动却在破坏着整个西欧的封建制度,造成封建主的地位日益削弱的局面。固然,在农村里贵族老爷们还是作威作福,折磨农奴,靠他们的血汗过着奢侈生活,骑马践踏他们的庄稼,强奸他们的妻女。但是,周围已经兴起了城市:在意大利、法国南部和莱茵河畔,古罗马的自治市从灰烬中复活了;在其他地方,特别是在德意志内部,兴建着新的城市;这些城市总是用护城墙和护城壕围绕着,只有用大量军队才能攻下,因此是比贵族的城堡坚固得多的要塞。在这些城墙和城壕的后面,发展了中世纪手工业(十足行会的和小规模的),积累起最初的资本,产生了城市相互之间和城市与外界之间商业来往的需要,而与此同时,也逐渐产生了保护这种商业来往的手段。 

            15世纪,城市市民在社会中已经比封建贵族更为不可或缺。诚然,农业仍旧是广大居民的营生,因而是主要的生产部门。但是,少数分散的在某些地方顶着贵族的侵夺而保存下来的自由农民却充分证明,在农业中重要的并不是贵族的寄生和压榨,而是农民的劳动。而且,贵族的需要也大大增加和改变了,甚至对于他们来说城市也是不可或缺的了;他们唯一的生产工具(铠甲和武器)还是从城市得到的!本国的织物、家具和装饰品,意大利的丝织品,布拉班特的花边,北方的毛皮,阿拉伯的香水,黎凡特的水果,印度的香料——所有这一切,除了肥皂以外,贵族都是从市民那里买到的。某种程度的世界贸易发展起来了;意大利人在地中海上航行,并越过地中海沿大西洋岸直达佛兰德;汉撒同盟的人在荷兰人和英国人加紧竞争的情况下仍然控制着北海和波罗的海。北方和南方各海上贸易中心之间通过陆地保持联系,实现这种联系的道路经过德意志。贵族越来越成为多余并且阻碍着发展,而城市市民却成为体现着进一步发展生产、贸易、教育、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阶级了。 

          

          从今天的观点来看,生产和交换的这一切进步实际上是极其有限的。生产仍然被纯粹行会手工业的形式束缚着,因而本身还保持着封建的性质。贸易仍然停留在欧洲水域之内,并且没有越出与远东国家交换产品的黎凡特沿海城市。但是不管手工业以及经营手工业的市民多么弱小,多么受限制,他们还是有足够的力量来变革封建社会;他们至少一直在前进,而贵族却是停滞不动的。 

            此外,城市的市民阶级还有一件对付封建主义的有力武器——货币。货币在中世纪早期的典型封建经济中几乎是没有地位的。封建主或者是以劳役形式,或者是以实物形式,从他的农奴那里取得他所需要的一切。妇女纺织亚麻和羊毛,缝制衣服;男人耕田;儿童放牧主人的牲口,给主人采集林果、鸟窝和垫圈草;此外,全家还要交纳谷物、水果、蛋类、奶油、干酪、家禽、幼畜以及其他许多东西。每一座封建庄园都自给自足,甚至军役也是征收实物。没有商业来往和交换,用不着货币。那时欧洲被压制得处于很低的水平,一切都得再从头做起,因而货币当时所具有的社会职能比它的纯粹政治职能小得多:货币是纳税用的,并且主要靠掠夺取得。   

          

          现在所有这一切都完全改变了。货币重新成为普遍的交换手段,因而货币量大大增加。贵族没有货币也不行了。但是,因为他们很少有或者说没有东西可卖,再加上这时掠夺也完全不再那么容易,所以他们不得不决定向城市的高利贷者借贷。骑士的城堡在被新式火炮轰开以前很久,就已经被货币破坏了。实际上,火药可以说只是为货币服务的法警而已。货币是市民阶级的巨大的政治平衡器。凡是在货币关系排挤了人身关系、货币贡赋排挤了实物贡赋的地方,封建关系就让位于资产阶级关系。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村中继续存在着古老朴拙的自然经济,但是已经有整个地区,例如在荷兰、比利时和下莱茵,农民都向主人缴纳货币,而不是徭役租和实物租了;在那里,主与奴在向地主与佃农的过渡中已经迈出了决定性的第一步,因而封建主义的政治制度在农村中也丧失了它的社会基础。 

            15世纪末,货币已经把封建制度破坏和从内部侵蚀到何等程度,从西欧在这一时期被黄金热所迷这一点看得很清楚。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印度和整个远东寻找的是黄金黄金一词是驱使西班牙人横渡大西洋到美洲去的咒语;黄金是白人刚踏上一个新发现的海岸便要索取的第一件东西。这种到远方去冒险寻找黄金的渴望,虽然最初是以封建和半封建形式实现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与封建主义不相容了,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它对外征讨主要是为了取得土地。而且,航海业是确确实实的资产阶级的行业,这一行业也在所有现代的舰队上打上了自己的反封建性质的烙印。 

            因此,15世纪时,封建制度在整个西欧都处于十分衰败的状态。在封建地区中,到处都入了有反封建的要求、有自己的法和武装市民的城市;它们通过货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使封建主在社会方面甚至有的地方在政治方面从属于自己;甚至在农村中,在农业由于特别有利的条件而得到发展的地方,旧的封建桎梏在货币的影响下也开始松动了;只有在新征服的地方,例如在易北河以东的德意志,或者在其他远离通商道路的落后地区,才继续盛行旧的贵族统治。但是,无论在城市或农村,到处都增加了这样的居民,他们首先要求结束连绵不断毫无意义的战争,停止那种总是引起内战——甚至当外敌盘踞国土时还在内战——的封建主之间的争斗,结束那种不间断地延续了整个中世纪的、毫无目的的破坏状态。这些居民本身还过于软弱,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所以就向整个封建制度的首脑即王权寻求有力的支持。在这里,我们就从探讨社会关系进入探讨国家关系,从经济方面转到政治方面来了。 

          

          从中世纪早期的各族人民混合中,逐渐发展起新的民族[Nationalitäten],大家知道,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大多数从前罗马行省内的被征服者即农民和市民,把胜利者即日耳曼统治者同化了。因此,现代的民族[Nationalitäten]也同样是被压迫阶级的产物。关于怎样在一个地方发生了融合,而在另一个地方却发生了分离,我们从门克编制的中洛林各区地图上[1]可以看到一个明确的图景。只要看一下这个地图上的罗曼语和德语地名的分界线就会确信,这条分界线在比利时和下洛林一段上,和一百年前法语与德语的分界线基本上是一致的。某些地方还可以看到狭窄的争议地带,即两种语言争夺优势的地方;但是大体上已确定,哪儿应该仍然是德语地区,哪儿应该仍然是罗曼语地区。地图上大多数地名所具有的古下法兰克语形式和古高地德语形式证明,它们属于 9世纪,最迟是 10世纪的,所以,分界线到加洛林王朝末期就已经基本上划定了。在罗曼语的那一面,特别是在语言分界线附近,可以找到由德语的人名和罗曼语的地名合成的混合地名,例如,在马斯河以西凡尔登附近有: Eppone curtis, Rotfridi curtis, Ingolini curtis, Teudegisilo-villa,即今天的伊佩库尔、勒库尔-拉克勒、艾尔河畔昂布兰库尔、梯也尔维尔。它们是罗曼语土地上的法兰克封建主领地、小块德意志移民区,先后被罗曼化了。在城市和某些农村地区有较大的德意志移民区,它们较长时间保留了自己的语言,例如《路易之歌》就是9世纪末从这样一个移民区里出现的;但是,842年的国王和王公的誓文(在誓文中罗曼语已经作为法兰克王国的正式语言出现)则证明,法兰克的大部分封建主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罗曼化了。 

          

          语族一旦划分(撇开后来的侵略性的和毁灭性的战争,例如对易北河地区斯拉夫人的战争不谈),很自然,这些语族就成了建立国家的一定基础,民族[Nationalitäten]开始向民族[Nationen]发展。洛林这个混合国家的迅速崩溃,说明了早在 9世纪的时候这一自发过程就已何等强烈。虽然在整个中世纪时期,语言的分界线和国家的分界线远不相符,但是每一个民族[Nationalität],也许意大利除外,在欧洲毕竟都有一个特别的大的国家成为其代表;所以,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le Staaten]的趋向,成为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杠杆之一。 

            在每一个这种中世纪的国家里,国王高踞于整个封建等级制的顶端,是附庸们不能撇开不要的最高首脑,而同时他们又不断反叛这个最高首脑。整个封建经济的基本关系(分封土地以取得一定的人身劳役和贡赋),在处于最初和最简单的形式时,就已经为斗争提供了充分的材料;特别是当有这样多的人有意寻衅的时候更是如此。而到中世纪后期,当各地的采邑关系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赐给的、剥夺的、重新恢复的、因罪过丧失的、作了改变的或另作限制的——,而这团乱麻又无法解开的时候,情况是怎样的呢?例如,大胆查理在他的一部分土地上是皇帝的臣仆,而在另一部分土地上则是法兰西国王的臣仆;但另一方面,法兰西国王,即大胆查理的领主,在某些地区同时又是其附庸大胆查理的臣仆。这样,冲突怎能避免呢?因此,才有向心力和离心力在漫长的世纪中变化不定地起着作用,向心力使附庸归向中心即王权,因为只有这个中心才能保护他们防御外敌和互相防御,而向心力则经常地、必然地变为离心力;因此,便有了王权和附庸之间的不断的斗争,他们的疯狂的喊叫在这整个漫长时期中淹没了一切,这时掠夺是自由的男子唯一值得干的行业;因此,才发生无穷无尽的、接连不断的一大串背叛、暗杀、毒害、阴谋和各种简直无法想象的卑鄙勾当,这些勾当又都隐藏在骑士精神的美名之下,并且不断地被传颂为荣誉和忠诚。 

          

          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的一切革命因素都依赖王权,正像王权依赖它们一样。王权和市民阶级的联盟发端于10世纪;这一联盟往往因冲突而破裂(要知道在整个中世纪期间,事情并不是一直朝一个方向发展的),破裂后又重新恢复,并且越发巩固、越发强大,直到这一联盟帮助王权取得最后胜利,而王权则以奴役和掠夺回报它的盟友。 

            无论国王或市民,都从新兴的法学家等级中找到了强大的支持。随着罗马法被重新发现,教士即封建时代的法律顾问和非宗教界的法学家之间出现了分工。不言而喻,这批新的法学家一开始在实质上就属于市民等级;而且,他们本身所学的、所教的和所应用的法律,按其性质来说实质上也是反封建的,在某些方面还是市民阶级的。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立法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但是,中世纪的市民阶级所有制还同封建的限制密切交织在一起,例如,这种所有制主要由特权构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马法比当时的市民阶级的关系要先进得多。但是,市民阶级所有制在历史上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这种所有制变成纯粹的私有制,而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这种发展理应在罗马法中找到强大的助力;因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现成地存在了。 

          

          诚然,在很多情况下,罗马法为贵族进一步压迫农民提供了借口,例如,当农民不能提出书面证明使自己免除普通的义务的时候就是这样。但这并没有使问题的实质有所改变。即使没有罗马法,贵族也能找到各种这样的借口,并且每天都在找到这样的借口。不管怎样,实施这种绝对不承认封建关系和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的法律,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我们已经看到,在中世纪后期的社会中,封建贵族是怎样在经济方面开始成为多余,甚至成为障碍;它是怎样在政治上也已阻碍城市的发展,阻碍当时只有在君主制形式中才有可能存在的民族国家的发展。尽管如此,还是有一种情况在维持着封建贵族:直到此时为止他们仍然保持着军事上的垄断地位,没有他们就不能进行战争,一仗也不能打。这种局面也必须改变,应该采取最后步骤向封建贵族表明:他们统治社会和国家的时期结束了,他们的骑士身份再也没有用了,即使在战场上也是如此。   

          

          同封建经济作斗争而使用本身就是封建的军队(这种军队的士兵同他们的直接的封建领主的联系要比他们同国王军队指挥部的联系更为紧密),显然意味着陷入绝境,寸步难行。所以,从14世纪初起,国王们就力图摆脱这种封建军队,建立自己的军队。从这时起我们就看到,在国王军队中,由招募或雇佣的部队组成的部分不断增长。最初建立的多半是步兵部队,它们由城市游民和逃亡农奴组成,其中包括伦巴第人、热那亚人、德意志人、比利时人等等,他们被用来驻防城市或进行围攻,起初在野战中几乎不被使用。但是到中世纪末,我们就已经看到,有些骑士连同他们的不知用什么方法招募的扈从队投奔外国君主,受雇为他们服务,这种迹象表明了封建军事制度的彻底崩溃。 

            同时,在城市和在自由农民中间(在还保留着自由农民或重新出现自由农民的地方),形成了建立能征善战的步兵的基本条件。在这以前,骑士和他们的骑兵扈从与其说是军队的核心,不如说就是军队本身;随军征伐的大群农奴后备步兵是不算数的,看来他们到战场上只是为了逃跑和抢劫。在封建制度继续繁荣时期,即13世纪末以前,进行和决定一切战争的是骑兵。从这以后,情况改变了,而且各地是同时改变的。在英国,农奴制度逐渐消灭,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自由农民即土地占有者(自耕农)或佃农的阶级,他们是善于使用当时英国的民族武器——弓箭——的新步兵的来源。这种射箭手不论在行军中是否骑马,在作战时总是徒步的,他们的出现促使英国军队的战术发生了根本变化。从14世纪起,在地形和其他条件容许的地方,英国的骑士是选择徒步战斗的。射箭手先开始战斗,挫折敌人的斗志,后边就是徒步骑士的密集方阵等候敌人的攻击,或者待适当时机向前冲锋,只有一部分骑士仍然骑着马,以便在紧要关头侧击增援。当年英国人在法国不断取得胜利,主要是由于在军队中恢复了防御因素。这些战役大部分是采用了进攻性反击的防御战,就像威灵顿在西班牙和比利时进行的战役一样。随着法国人采用新战术(可能是从他们雇用的意大利弩手起着英国射箭手的作用的时候起),英国人的胜利就告终了。 

          

          同样,在14世纪初期,佛兰德各城市的步兵已经敢于在野战中对抗法国的骑士,并且时常取胜;而阿尔布雷希特皇帝企图把帝国的瑞士自由农民出卖给奥地利大公(皇帝本人也是奥地利大公),由此推动了第一支现代的、负有全欧威名的步兵的建立。由于瑞士人战胜了奥地利人,特别是战胜了勃艮第人,才最终使铠甲骑士(骑马的或下马的)屈服于步兵,使封建军队屈服于新兴的现代军队,使骑士屈服于市民和自由农民。瑞士人为了一开始就证明自己的共和国——欧洲第一个独立的共和国——的资产阶级性质,便立即把他们的军事荣誉变成了金钱。一切政治上的考虑全都消失了:各州变成了招募事务所,为出价最高的人鸣鼓招募雇佣兵。在其他地方,特别是在德意志,也响起了募兵的鼓声;但是,瑞士政府的厚颜无耻(它好像只是为了出卖自己的国民而存在),直到德意志各邦君在民族耻辱最深重时期超过它以前,始终是无人能及的。 

            后来,同样在14世纪,阿拉伯人把火药和大炮经过西班牙传到了欧洲。直到中世纪末,小型火器还不重要,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克雷西作战的英国射箭手的弓箭同在滑铁卢作战的步兵的滑膛枪射得一样远,而且或许射得更准些(虽然效果不同)。野炮也同样处于幼年时期;相反,重炮却已经多次打穿骑士城堡的无掩蔽的石墙,向封建贵族宣告:他们的统治随着火药的出现而告终了。 

            印刷术的推广,古代文献研究的复兴,从1450年起日益强大和日益普遍的整个文化运动,所有这一切都有利于市民阶级和王权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 

          

          所有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由于这些原因日益增强的、越来越朝同一方向发展的相互影响,这种共同作用也逐年增强),在15世纪下半叶就决定了对封建制度的胜利,尽管这还不是市民阶级的胜利,而是王权的胜利。在欧洲各个地方,直到尚未走完封建制度道路的边远地区,王权都同时取得了胜利。在比利牛斯半岛,当地的两个罗曼语部落合并成西班牙王国,于是说普罗旺斯语的阿拉贡王国就屈从于卡斯蒂利亚的标准语[2];第三个部落则把它的各语言区(加利西亚除外)合并成为葡萄牙王国即伊比利亚的荷兰,它从内地分了出去,并且用它的海上活动证明了它独立存在的权利。 

            在法国,路易十一在勃艮第这个中间国家灭亡以后,终于在当时还是极为残缺不全的法国领土上广泛恢复了以王权为代表的民族统一,以致他的继承者[3]已经能够干涉意大利的内乱;而这个统一仅仅由于宗教改革才一度在短期内成为问题。 

            英国终于停止了它在法国的会使它继续流血的唐·吉诃德式的侵略战争;封建贵族在蔷薇战争中寻找补偿,而收获超过了他们原来的打算:他们互相消耗殆尽,结果使都铎王朝登上了王位,其拥有的王权超过了以前和以后的所有王朝。斯堪的纳维亚各国早已合并。波兰自从和立陶宛合并以后,在王权尚未削弱的情况下,进入了它的光辉时期;甚至在俄国,在征服诸侯的同时,又摆脱了鞑靼人的压迫,这种局面由伊万三世最后固定下来。全欧洲只剩下两个国家,在那里,王权和那时无王权便不可能出现的民族统一根本不存在,或者只是名义上存在,这就是意大利和德意志。 

          

          弗·恩格斯写于1884年底               原文是德文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1935年《无         中文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产阶级革命》杂志第6              德文版第21卷翻译 

            

            

          

          

          

            

          

         

            

             [1] 卡·施普鲁纳和泰·门克《中古史和近代史袖珍地图集》1874年哥达第3版第32图。 


          

            [2] 阿拉贡王国和卡斯蒂利亚王国于1479年合并。——编者注 

          

            [3] 查理八世。——编者注